【會員投稿】新型冠狀病毒對全球和刑事執法行為的迅速影響(一)
2021年02月26日
艾迪.華警教授
戰略情報–區域顧問(亞洲事務總署)
簡介
世界各國因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造成的負面影響而奮力抵抗。這次大流行給企業、政府、非盈利實體帶來了非同尋常的影響,尤其是經濟上的沉重打擊。隨著大流行的嚴重性被人們所認識,並且由於大流行已席捲中國的每個省和地區,城市、郊區和農村地區都面臨著各種社會挑戰,包括健康恐慌本身及其對家庭和各個行業的影響。
因此,當前最重要的是要評估該大流行對當地和世界範圍內執法機構領導的即時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各執法部門內外運營都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衍生後果,特別是在提供典範服務、戰略情報、投資以及對“挫折曲線”的應變能力這些重點方面,要確保採取公共安全措施,以減輕對公民的威脅。
儘管(COVID-19)是全球性的大流行病,但它對每個社區的影響都不盡相同,在疫情爆發期間,執法部門、執法機構負責與政府當局及公共衛生官員合作,以遏制這種傳播,服務其社會規範,並維護公共秩序。鑒於CO VID - 19 傳染性病毒通過呼吸道飛沫傳播,而執法人員的工作性質天然地決定了他們需要與普通人群及社區人員以及處於社會最邊緣地位的個人近距離接觸或互動,因此,他們面臨著更高的風險。
另一方面,大流行最為肆虐的階段會同時影響到多個地區,並且可能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從而給地方、省份甚至全球帶來挑戰,而執法官員和代理機構在應對這些挑戰方面負有關鍵責任,其必須以多種方式發揮作用,作出應對,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務,以滿足這些社會獨特需求……此種考驗前所未有,毫無經驗可循,其必須與政府衛生官員、醫療部門和其他基本服務部門協調,維持秩序並採取措施,如社交疏離、隔離、檢疫、旅行限制、接觸者追蹤、治療、經常對警車進行消毒、對公安派出所進行衛生清潔以及疫苗接種等。
匯總統計表明,大約 90 %的部門採用了新的安全細則和規程,但卻只有約 70 %的受訪者認為自己所的在部門或單位加大了對職工身體、情緒健康以及福祉的關注。這並不奇怪,因為公共衛生當局已掌握該病毒的生理學特徵,即有症狀和無症狀的攜帶者都可能造成疾病傳播,這就給在其他場所執行警務行動的執法人員帶來了安全隱患,他們甚至可能會遭遇到暴力,引發焦慮以及由於社交疏離或者被執法者COVID-19測試呈陽性等原因而導致執法失敗,這又增加了另一層風險。
全世界的執法組織、協會和政府當局已研製開發出全面精准的資源和新聞源,以協助員警機構應對這一流行病( COVID - 19 )現實。因此,利用虛擬論壇、會議和與社區領導人的外聯,可以彌補社區在維持治安這一重要任務方面所呈現的局限性,這對於增加對犯罪活動的瞭解至關重要……例如,雖然指導方針贊同使用口罩以減少病毒傳播,但這卻被犯罪分子利用來隱藏自己的身份......與大流行病相關的犯罪,在全世界甚至全國範圍內悲劇性地出現,例如(利器、持刀傷人、家庭暴力、加重恐嚇行為、盜竊、仇恨犯罪、駕駛憤怒情緒引發的暴力、縱火、對公共和私人財產的破壞性破壞以及販毒等)。
COVID-19相關的犯罪–新興威脅
全球經濟衰退和停滯並沒有結束或終止大流行引發的災害性後果,它甚至可能會使業已存在並且日益加劇的犯罪、衝突以及暴力積聚情形更加惡化,特別是那些受到封鎖、疾病和新的經濟困難影響的群體,他們在保健、營養、教育方面受到嚴重限制,其社會常態變得不正常,而且由於許多機構大量消減人力資本開發,這些群體喪失了全部或部分收入,成為了實質上的弱勢群體。
執法部門在執行各種任務時經常遇到危險情況,因而迫切需要有效提高自身、家庭及社區保護的安全,包括在 COVID - 19 大流行的情況下提供現場急救支援,如協助國家衛生主管部門對病例及其來源進行識別和分類,維護公共秩序和邊境管制等應對策略。
各類犯罪分子都在利用當前形勢,尋找新的方法,加大不法行為,並使其犯罪活動多元化,從而獲取經濟利益,這就促使他們可能用各種手段與受害者交鋒……當前的大流行會導致犯罪行為發生改變,如大範圍的重罪犯罪、具有欺騙性的網路方案、詐騙和騙局將成為犯罪主流,其利用人們對病毒的恐懼,以及由於病毒概念不明晰而造成人們對病毒的不瞭解來進行犯罪活動,特別是假冒醫療產品事件、欺詐和網路犯罪正在日益加重。儘管有來自各方面和執法部門的反復預警,公民仍然不斷落入與COVID – 19相關的各種犯罪圈套中。
實際上,圍繞著對安全、隱私、雲和數位化轉換的成熟度與能力的關注,正在因具有優勢的重點職業發生轉變而進一步加大,尤其是進入2021年後,執法部門正在運用更多的具有動態性和即時性的技術風險評估方法,對迅速發展的與大流行相關的風險和挑戰做出敏捷反應。
在2020年,COVID - 19 對執法的影響是巨大的。多元易變的觀點和指南將繼續影響2021年的生存模式,並且與去年相比會有過之而無不及,如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及嚴重的自然災害事件......越來越多的孤立主義,導致民眾會花費額外時間進行網上線上課程,並逐步脫離社區規範的約束,犯罪和暴力事件相對增多……針對政府基礎設施、機構、企業的網路攻擊,破壞力強大,帶來不便,讓人憂心,再加上其他技術控制性破壞,這一切導致的影響將是空前的。
此外,社交媒體資訊變得錯綜複雜,虛假資訊、捏造的帖子、不實的分享與無厘頭的發聲大行其道,引發了人們對政治精英,包括媒體大亨和大型媒體集團的不滿、諷刺與懷疑。因此,這也是2021年執法部門需要面對的普遍性事務與問題,因為這會導致社會和政黨政治破裂性的困境更加嚴峻,外交風險水準也隨之增加。
組織刑事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式面臨的獨特挑戰
COVID - 19 大流行對社會各方面影響巨大,刑事司法系統也不例外。然而,各級法院法官又必須維持在諸如管理、執法機構的獨特風範、檢察官、司法程式方面的訴訟程式現狀,並繼續保有在調查對策,以及報告、資源和情報監管要求方面的法律保護。這就要求司法系統要以一種先進的措施方法來防止病毒傳播。
只要危機的最終範圍和嚴重程度不明,大流行的廣泛影響就仍然是不確定的,並且幾乎可以肯定的是,這將通過給國家主管部門增加負擔,對其在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治理能力方面提出要求,如減輕剝削,加強國家和地方當局之間的互動,並改變非國家行為者的責任等,從而取得更廣泛的治理成果和價值。
由於許多治理觀察員鼓吹大流行迅速擴張的合法性,尤其是通過權威機構進行宣傳與鼓動,這些舉動可能對世界產生巨大影響。在過去的一個月中,大多數國家/地區限制了公民的行動自由,並宣佈國家公共衛生緊急狀態,要求採取非常規的危機措施來衡量法律方法上的責任,以突出此類必需措施的回應、透明度和相稱性。
大流行使得治理權層面以及其他權威國家在進一步加強監視入侵系統方面擁有了合理化藉由及更強大的防禦措施,包括廣泛使用面部識別和社交媒體監控,以打擊一波又一波的重大犯罪風險、衍生問題和當前不當資訊的氾濫,也包括在技術駭客、煽動人們對可能出現的更大影響的恐懼心理,如極端主義意識形態潛在傳播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
COVID - 19 大流行也為公民/社區組織參與宣傳以及採取積極的方法與衛生應對措施提供了機會,在許多情況下,公民/社區英勇應對,以擺脫危機 - 幫助執法機構和邊緣化公民生存,啟動非正式支援網路,學生團體組織通過社交媒體開展活動,為醫院籌集資金 - 他們在幫助加快政府援助效率,以採取更多措施,獲得更多的影響力和取得滿意的結果方面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未完待續...
翻譯:閆萍